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15-12-10 来源:辽中区政府
受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建设单位: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
规划范围:西接开发大道,北邻规划七路,总占地面积为217.81公顷,一期用地57.90公顷,起步区范围42.29公顷。
功能定位:以再生资源产业为主导、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以统一治污为手段、以产业集聚为目标,立足大沈阳、服务东三省,打造再生资源生产、技术研发、生产服务、治污示范为一体的国内一流再生资源产业园,努力建成国家级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产业结构:规划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功能结构为“一心、一轴、七片区”。
“一心”为园区管理中心,涵盖行政管理、园区技术服务、园区信息服务及部分配套商贸而形成的公共中心。
“一轴”为发展主轴线,是园区东西方向发展的轴线,联系园区与开发大道,是工业区发展的基础与主要发展轴。
“七片区”分别为核心服务区、电子产品回收区、有色金属回收区、废油处理区、黑色金属回收区、橡胶制品回收区、生产配套区;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
地 址:沈阳近海经济区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环保大厦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现状调查。调查内容有:产业园业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
2、对规划内容的论证分析。对规划的布局、发展目标以及规划方案从环保的角度进行可行性、合理性、承载力等方面的论证,找出环境制约因素,预测环境影响。
3、公众参与调查。在媒体上公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有关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
4、做出环评结论。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保角度对规划方案做出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5年12月10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