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我市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
日前,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基层检察院,每年要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抽调卷宗、实地查看、大数据查询、常规检查(察)与专项检查(察)相结合的方式方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训诫、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情况、收监执行监督意见落实反馈等情况组织开展联合巡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合巡检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充分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同级检察机关数据共享,提升社区矫正联合巡检信息化水平。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纠正工作机制,针对联合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进行整改、通报及反馈。
据了解,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检长效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正确执行,促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有序发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切实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