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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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富博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铁精粉、2000吨铜精粉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60000吨铁精粉、2000吨铜精粉改扩建项目 |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万兴村 | 岫岩满族自治县富博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沃尔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万兴村,要进行富博矿业有限公司下尾铜铁矿石的加工及销售,采用破碎+球磨的碎磨流程,浮选尾矿采用两道磁选工艺回收铁并保证铁精砂品位。 | 1、鄂式破碎机和锤破机进料口和出料口处均设置集气罩,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对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尾矿库堆存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植被。2、选矿产生的废水采用“管网收集+调节池+二级沉淀”的处理方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距离衰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的要求。4、回水池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要求收集和处置渗滤液,渗滤液收集池必须采取防渗、防水和防溢流措施。5、选矿厂除尘器除尘灰全部置于尾矿干堆场内堆存;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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