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精准脱贫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省、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岫岩满族自治县精准脱贫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发至科级)
岫岩满族自治县精准脱贫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与全省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根据《辽宁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辽政发〔2017〕16号)工作部署,结合新时代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和我县贫困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坚持党委统揽、党政同责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形成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攻坚合力,加快***发展制约瓶颈,全面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的强大攻坚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政双组长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切实保障和改善贫困群众民生福祉,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要求。坚持“六个精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始终,精准识别、适时纳入,精准施策、注重成效,切实转变扶贫方式,大力实施以产业扶贫为核心的“六个一批”精准脱贫工程,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四)坚持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创新扶贫考评体系,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加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强化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和任务,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
(五)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把脱贫攻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凝聚全社会合力,同向同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六)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贫困对象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发扬自力更生和勤劳致富精神,不断增强自立自强精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依靠自身改变贫困的动力。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确保如期完成省级贫困村销号,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农民生活水平、公共设施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建设加快推进。
(二)具体目标。继续实施集中攻坚和巩固提高“两步走”战略,2018-2019为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
2018年,计划减贫8186人,全县剩余24个省级贫困村全部销号。2019年,计划减贫2000人,省级贫困县摘帽。2020年,解决临时性返贫人口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衡量指标。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各项衡量指标全部达到“685”主要衡量指标,并按相应程序脱贫退出。
1.贫困县脱贫摘帽。县域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部达到贫困县退出摘帽的6项主要衡量指标。
2.贫困村脱贫销号。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兼顾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全部达到贫困村退出销号的8项主要衡量指标。
3.现行国家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以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全部达到贫困户脱贫的5项主要衡量指标。
四、重点工作
(一)实施产业扶贫。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打造优质农产品特色品牌,增强“造血”功能。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使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
1.农林产业扶贫
(1)优化发展特色种植业和林果业。优化农业种植产业布局,调整农业种植产业结构,重点发展贫困户参与度高、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和带动能力强的特色种植业及林果业。积极发展设施蔬菜、中药材、花卉、特色水果、食用菌、花生、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将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保障贫困户在发展特色农业中取得实惠和收益。
(2)积极发展特色畜牧和养殖业。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养殖生产基地。加大资金投入和扶贫贷款支持力度,重点向畜禽养殖扶贫产业工程倾斜,推进养猪、养牛、养羊、养鸡、养驴、柞蚕等畜牧业、养殖业产业化进程。推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鼓励贫困户通过企业和大户带动或自贷自养等养殖模式实现增收致富。
(3)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支持发展产供直销,鼓励采取订单模式带动贫困户,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将贫困主体纳入生产全过程,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参与生产和入股分红等方式,使贫困户直接受益。推进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组建联合社,扩大规模生产,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责任单位:县农村经济局
2.旅游产业扶贫
因地制宜发展以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特色文化旅游为重点的旅游扶贫。以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形地貌特点等旅游资源,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广阔平台。积极培育扶持休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能够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传统农家乐、休闲农庄、民俗风情园、品牌餐饮等旅游产业,加快旅游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功能。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风景名胜区、民族村、特色小镇、历史古迹等特色文化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3.电商产业扶贫
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店,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种养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体资源,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健全农副土特产品网上购销体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县服务业局
(二)实施金融扶贫。利用县政府搭建的小额扶贫贷款平台,为有需求、有劳动能力、有脱贫致富愿望的贫困户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发展种养或其他创业项目。组织有条件的农事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带动无劳动能力和无自主发展脱贫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按照帮带情况向其发放贷款,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三)实施就业扶贫。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1.大力开展职业培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贫困村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围绕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分类开展特色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的免费职业培训。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就地就近的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制作等农村适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结合家政服务、旅游服务、工业园区等领域用工需求,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
2.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贫困劳动力,降低用工门槛,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进行双向推介,实现有意愿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推进就业创业援助政策,贫困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创业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给予金融扶贫贷款扶持。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建立健全贫困户危房精准识别认定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动态掌握贫困户危房存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整合力度,统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和投入机制。探索五保户和单人户集中供养机制。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2018年完成所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2019-2020年,对返贫新增的危房实施扫尾巩固。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五)实施教育扶贫。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缀学。继续完善贫困学生数据库,全面落实各学段贫困生资助及生源地大学新生贷款扶持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全部得到资助。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选拔推荐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不断推动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六)实施健康扶贫。采取措施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实现贫困人口100%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定点扶贫医疗机构继续实施分级诊疗,对贫困户实施大病免费治疗,有效预防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居家诊疗、预约诊疗、免费投药、医联体远程诊疗等服务,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实施低保兜底扶贫。通过扶贫与民政两个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扶贫与民政低保制度相衔接,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同时,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到2020年,实现对低保贫困人口“最后一公里”的兜底保障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实施帮扶扶贫。统筹社会各方资源,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成效,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1.实施党建扶贫。发挥党建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将脱贫攻坚作为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一把手”工程,特别要发挥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一线的重要作用。动员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帮扶,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形成“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精准扶贫模式。
2.实施干部驻村扶贫。扎实推进驻村工作队工作,帮助贫困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养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帮助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强村。
3.实施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定期入户走访,做好政策宣传,选好帮扶措施,认真填写档案,切实引领贫困户脱贫致富。
4.实施企业帮扶。充分发挥统战部和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动员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它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发挥企业的资源、信息、技术和资金优势,重点帮扶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壮大,带动更多贫困户增收致富,助推脱贫攻坚。
5.实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九)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扶贫
1.进一步推进村级道路建设。有序推进贫困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安排农村公路助推精准扶贫项目,解决通往乡、村学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支持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强贫困村通客车线路上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逐步改造现有危桥。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合理规划建设村内道路,确保贫困村实现村通沥青(水泥)路达到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18年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加强信息化设施建设。对无线网基站进行网络优化升级,实施固网小区改造及新建驻地网小区布线、原有老化通信线路改造,实施智慧家庭及智慧农业,为农村种植养殖户提供数据采集、传送服务,实施平安乡镇建设项目,为公安监控提供数据保障。扩大贫困村宽带覆盖区域,带动贫困人口实现增收。实施乡镇宽带建设,实现信号较弱乡镇达到4G覆盖。对农村部分乡镇和贫困村逐步实施智能信息化双向互动网络改造工程项目。举办网上销售、购物知识培训班,加强农户电子商务意识,增强销售购物能力,让更多的农户通过网上销售获得更大的收益,达到精准脱贫。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4.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运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5.加强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安排城区医院年轻医生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增强技术交流,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加快贫困村卫生室的建设进度,保证在2018年年底达到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6.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县区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大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确保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面积建设达标,并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7.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动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农村经济局、县国土资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和党委政府双组长负责制。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选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建促扶贫的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县本级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与省、市级财政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大力开展金融扶贫贷款向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投放。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要。建立优先使用扶贫干部的正向激励用人机制,向基层和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培养和锻炼干部。
(四)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严从细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把如期摘帽、贫困人口如期全面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和具体措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各项扶贫措施、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地工作,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全面宣传全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时总结提炼报道扶贫工作中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经验做法。创新扶贫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引导主流媒体深度、广泛报道扶贫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主观能动性,提振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六)强化督查考核。发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督导作用,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评价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建立脱贫攻坚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查问责到位。建立和健全巡察制度、考核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分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