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11月13日,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评估组召开会议,对台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验收评估情况进行反馈。省政府教育督导办正处级督学潘建群,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评估组组长刘丽菊,市教育局局长李季,县长陈兵,县委常委、副县长范云明出席会议。
此次验收评估,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评估组共抽查了4所小学、1所民族小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初中,通过实地察看学校校园环境和功能室设施设备、查阅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档案资料、随机访谈等方式,对台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客观、科学的验收评估。经过验收评估,验收评估组同意台安县作为2014年辽宁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合格单位,提交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
会上,刘丽菊代表验收评估组对台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验收评估情况进行了反馈。
潘建群在讲话中说,台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立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规划落实、责任落实、投入落实,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呈现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氛围浓厚、成效显著的特点,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李季希望,台安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验收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教育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陈兵表示,台安县将以此次验收评估为契机,继续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