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2019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创建“无传销省”,创建稳定和谐鞍山的工作目标,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全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鞍打传小组发[2019] 2号)要求,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在我区高效、顺利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传销的辨识力和警惕性,构筑宣传舆论防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扩大宣传教育影响,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二、内容形式
1、组织打击传销特色专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严肃生动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打击防范传销活动当中,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宣传效果。依托重大节日开展宣传,组织“远离传销,共建和谐”大型主题广场宣传活动,开设专栏,力争把专栏办成防空传销的坚强阵地。
2、开展进校园宣传活动。各单位对辖区的中、小学、举办讲座或报告会;“远离传销,共建和谐”现场签名活动;主题班队会;签订“远离传销,共建和谐”承诺书;放映教育警示片;举行专题征文、漫画、手抄报或演讲比赛等。
3、深入基层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经营性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公告;二是组织街道(镇)、社区(村)等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绘制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册。三是在公园、景区、广场、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宣传册。
4、严格管控传销活动及生存源头。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工作的责任,将动迁弃管房、闲置厂房纳入管理范围,落实《鞍山市经营性场所预防和打击传销责任及会议备案暂行办法》,有效预防和打击借经营性场所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不给传销活动任何生存空间。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保障人员及经费,不走过场。
2、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影像进行宣传,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保证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