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废旧炮弹全程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SZZ2009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废旧炮弹全程处理工程已由鞍山市政府以《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09-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鞍山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销毁鞍山市建设施工挖掘的毁废旧炮(炸)弹127枚,对一年内新发现的废旧炮(炸)弹全程负责现场处置、运输、存储、和销毁工作。
2.2建设地点:鞍山市
2.3建设规模:总投资15万元
2.4工期:1年
2.5招标范围:销毁废旧炮弹127枚,对一年内新发现的废旧炮(炸)弹全程负责现场处置、运输、存储、和销毁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资质:处置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单位业绩:要具有至少一次成功组织销毁废旧炮弹的工作业绩;
3.3专业单位库房要求:要具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爆炸物品专用储存库房,四防设施齐全、实行24小时有人值守。
3.4处置设备要求:具有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铲车、挖掘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4日8月21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铁东区前进路17号)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库房证明材料;
(5)处置设备证明材料;
(6)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7)一次成功组织销毁废旧炮弹的工作业绩证明资料。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于2009年8月25日下午3:00时,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09年8月17日8月25日,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9月15日上午9时,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邮 编: 114002 | 邮 编:110005 |
联 系 人: 杜保莉 于霞 | 联 系 人:何孝华 王霄 |
电 话: 0412-2263063 | 电 话:024-23399018 |
传 真: 0412-2263061 | 传 真:024-23399018 |
电子邮件: asszfzbzx@126.com | 电子邮件:cehua111@163.com |
网 址:http://www.anshan.gov.cn/ztb/ | 网 址:ttp://www.lncht.com/ |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
账 号:7200***********9 | 账 号:135***********0 |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