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沈营线(大红旗至宋三台子段)(地号至腾达大道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鞍山市沈营线(大红旗至宋三台子段)、(地号至腾达大道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第3号补遗书
按照《鞍山市沈营线(大红旗至宋三台子段)、(地号至腾达大道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第3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
联系人:曾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2
一、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更正为“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 个月。”
二、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1)“ 10 %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更正为“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1)“_10_%签约合同价。”
三、 本项目计划工期:共计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 年10月30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 标 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