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户住有所居
52岁的袁中海家住岫岩三家子镇岳山村,年初他家被列入农村贫困群众危房险房改造之列,经过半年时间,一座三间瓦房的新家已初具雏形。他妻子说,20多年来,他们一直居住在阴暗的房子里,阴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长时间的风吹雨淋,他们的房子墙体塌陷,成了险房。看着新房子一天天盖起来,一家人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市委、市政府将农村贫困群众危房险房改造工作列入为城乡群众办实事之一,并决定用三年时间(2006年至2008年)完成农村贫困户和受灾户危房险房的帮建工作。经过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如今农村贫困群体住房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扶贫帮困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我市有农业人口177万人,农村贫困户有2.7万户、5.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虽然我市早在2001年就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帮困活动,为重灾户、优抚对象、“三老”、低保户新建维修住房,但是2005年的调查统计显示,全市农村仍有4000多户贫困家庭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危房、险房中,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仅靠他们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现有居住条件。建新居,住新房,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
为了把为贫困户修建房工作落到实处,每年10月中旬,由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抽调的人员都对来年扶贫工作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初步核定建房底数,并落实到户。11月份,市民政局组成贫困户修建房督察、验收与评估小组,对当年的贫困户修建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县区上报的下一年度贫困户修建房计划进行入户抽查、核实,就其上报计划的真实性给予评估确认。并将贫困户建房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村(屯),确保每年5月前动工,10月底竣工,保证建房户搬进新居安全过冬。
在实施农村贫困户修建房过程中,涉农县区普遍建立了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建房对象,村委会申报前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均在村级张榜公布。
仅靠政府下拨的建房补助不能满足贫困户的建房要求,许多贫困户得到了建房指标,但由于缺少建房资金或缺少劳力想放弃。针对这一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采取了“因户制宜帮建、多方资助建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经调查确认确属无力自筹建房资金并缺少劳动力的贫困户,在市政府补助8000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助金额,确保这部分贫困群众能够住上新居。由县政府协调土地、税务等部门对农村贫困户建房涉及到的各种税费给予少收或零收费照顾。对集中建房在30户以上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施工队并与施工方签订建房协议书,统一采购水泥、砖、瓦、木料等建筑材料,降低建房成本;对分散建房的,根据建房户的实际情况,由乡(镇)政府与建房对象签订建房协议,明确政府和建房对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对没有自救能力的病残户由村委会负责帮建,组织村民义务帮工。
每年10月末,农村贫困户修建房工程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都会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建房计划和协议进行验收,保证了房屋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从2006年至今,政府投入4500多万元,帮助7471户贫困户修建房屋2241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