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52.2%的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自然降尘为25.4吨/月平方公里,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7%。
上半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方针,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环境执法,深入开展空气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使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开展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取缔了4吨以下燃煤锅炉97台,拆扒烟囱39根。实施了鞍钢炼铁厂新一号高炉和鞍钢化工总厂焦炉大型化改造等9项大气环境治理工程。其中鞍钢炼铁厂新一号高炉建设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从3月份开始,开展了以建筑工地和料场为重点的扬尘污染监察,通过推广使用绿色防尘网和采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料场和尾矿库的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排放抽(巡)检14657台(次),年(初)检12515台,加强了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以矿山植被恢复为重点,投入资金705万元,栽植槐树、杨树、沙棘等树木230.2万株,完成矿山植被恢复面积497公顷,东烧尾矿植被恢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而有效遏制了废弃排岩场和尾矿坝对市内的降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