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运实名购票工作全面启动
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我省境内市级汽车客运站及网上售票服务平台购买的二类以上(包括市到市、市到县和4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汽车客票将全部实行实名制。
到2017年底,在全省境内县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及网上售票服务平台购买的三类(县内和毗邻县间除外)以上客运班线汽车客票将全部实行实名制。旅客在汽车客运站或网上售票服务平台购买汽车客票时,需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持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同一汽车客运站当日发出的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在客运站代购车票的,需出示代购人及被代购人的身份证件。除免票的儿童外,身高1.2米以上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证件购票乘车。
推进长途客运实名购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法定要求,是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管理和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县运管处、交通派出所、客运站、客运企业等准备工作到位,按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客运站及时开通网络售票功能,抓紧做好配套支撑,运管处驻站办和公安交通派出所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为推进长途客运实名购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