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队三促一提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鞍山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法治工作精神,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围绕《辽宁国家调查队系统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通过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规范了统计调查行为,切实提升了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完善制度促落实。一是完善领导机制。鞍山队专门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分管队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领统计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组必须经过队长的审批同意才可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建立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鞍山队建立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年初制定了《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明确要求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调查业务检查同落实同部署,对检查数量和检查时间做了具体规定,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严格执法促履职。现场执法是统计执法最重要的一环,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工作要求,认真制定统计执法检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执法证,规范执法言行,依法依规严格遵照程序收集执法检查原始材料,现场制作执法文书,并做好文书的签字和签收。今年先后对畜禽监测、工业生产者价格、采购经理、小微新设立调查等专业的10家样本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对一家企业提出限期整改。通过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企业对统计执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配合度明显提高。
——普法宣传促教育。鞍山队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已形成“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机制。当发现企业的统计原始资料、统计报表质量以及统计基础工作存在问题情况时,执法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一对一”、“点对点”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其统计法律责任意识,不要触碰统计法律高压线。并向所有企业发放《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手册,供企业学习参考,更好地履行统计调查工作义务。
——加强培训提能力。为使统计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鞍山队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卓有成效的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统计执法检查的整个流程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时的注意事项为主线,将各专业统计指标概念、数据来源、执法检查的着手点、统计执法文书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执法检查组就培训内容进行了现场模拟执法,要求必须完全掌握执法技能后,方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