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为农民健康保驾护航
市人大视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纪实
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分别听取了市卫生局及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千山区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卫生所,召开了乡(镇)、村领导和农村参合群众座谈会,并在4个县(市)区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实施市县(区)人大上下联动,广泛征求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视察,委员们了解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加大投入,加大力度,新农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让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让更多农民参加进来
我市的新农合工作始于2004年。2004年7月,台安县部分乡镇率先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1月,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王玉民等4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2006年4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的决定》。2006年6月,市政府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年来,市政府始终把实施新农合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将其作为每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了鞍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组织管理机构,在较短时间内落实了人员、经费、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为迅速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2006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印发了《鞍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充分调动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我市以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为重点,以资金征缴为工作中心,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合作医疗政策,为新农合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随着政府补助费用的不断增加、补偿比例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患病农民从新农合制度中受益,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热情越来越高,全市参合农民由2004年试点时的8万人逐年增加到目前的167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96%。视察中,委员们指出,新农合是一项惠民制度,要让更多的农民参加进来,做到应保尽保。
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新农合制度推行以来,市政府不断提高筹资标准,调整补偿方案,探索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疗补偿模式,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和受益面,使新农合制度由最初的大病救助向普惠制转变。经过4次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由最初的30元提高到280元。市政府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基础上,在制定报销补偿方案中通过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封顶线等方式,确保农民报销补偿比70%以上,资金使用率90%以上。新农合开展以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总数222万人次,补偿总金额4.41亿元,万元以上报销补偿人数为4092人。视察中,患者代表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纷纷表示: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新农合的受益率和满意度逐年提高。问卷调查显示参合农民满意率为91.7%。
让农民看病更方便
几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启动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市政府投入资金1.85亿元,用于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620万元购置各类医疗器械,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提升了对农民急救患者的救治能力,实现了全市卫生院设备达到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投资900万元,启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试点,为全市973所村卫生室购置必备医疗设备,在全省率先达到部颁标准。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建成了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农合工作动态实时监控和就医患者即审即报。开展全市村级定点机构信息化管理,结合建立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统一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证),方便了农民就医、报销。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市人事局和卫生局联合出台了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3年来共招聘232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乡镇卫生专职人员100名进行专科培养。积极争取省市级专家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工作,共有10家省市级医疗机构帮扶定点基层卫生院68家。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直接结算关系,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支付自付费用,其余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实行了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简化农民到统筹区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让基金运行更安全
随着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基金数额不断增大,各级政府及新农合经办机构始终把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基金运行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基金监督管理,规范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了基金网络监管制度,实行财务电算化记账,建立计算机操作授权工作制度。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检查,并将新农合基金列入各级政府的审计计划。严格执行新农合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信访内容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违反各项基金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让新农合制度更完善
几年来,市政府构建了经办机构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新农合筹资、管理、补偿及监督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根据政府财力状况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及农民个人筹资水平,建立了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严格实行财政管钱不用钱,经办中心用钱不见钱的封闭式基金运行机制;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淘汰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提高了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委员们建议,市政府今后要不断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完善。积极探索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改革,逐步变***收缴为引导农民主动缴纳;积极与商业保险合作,探索超限额补偿医疗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做好新农合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积极做好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与红十字会的困难群体救助相衔接工作。做好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方面的有效衔接。在适当的时间制订《鞍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依靠法律法规为新农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