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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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12月29日,工作人员从市民政局地名办获悉,我市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
据悉,此次地名普查旨在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完善各级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按照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普查中将解决一地多名、重名、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新设置地名标志按照“根据需要、突出特色、彰显文化、打造亮点”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此次普查将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地名普查文件、资料、成果,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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