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纪委五项机制禁止大操大办
6月4日获悉,年初以来,立山区纪委建立五项工作机制,有效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大操大办行为。
宣传教育机制。把禁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重点内容。下发《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敛财活动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严格审批机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于事前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并向区纪委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检查督查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有举报的,区纪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区纪委采取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宾馆、餐馆、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
违规处理机制。对借婚丧违规大操大办敛财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将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对收受的非亲属礼金全部予以追缴。对超范围操办、未批准操办、公务车辆参与操办、阻挠监督检查等行为给予从重处理。
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禁止大操大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各单位对禁止大操大办工作不认真安排部署、不严格检查落实等,造成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大操大办被查处后,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