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扶贫办从严从实抓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
在接到市委巡察组对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的反馈之后,市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共性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县乡三级开展全面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问题台账,尤其在扶贫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原因、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定岗定责督促整改落实,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日前,市扶贫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巡察乡镇发现的问题清单,出台了整改实施方案,针对全市各乡镇在扶贫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扶贫资金滞留、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和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三方面的共性问题,明确了总体要求、整改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市扶贫办采取常态化巡查、综合督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强化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扶贫领域工作作风建设,从严从实抓好扶贫领域的问题整改,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在扶贫资金滞留整改方面,针对省下达我市的4132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和829.72万元医疗补充保险专项补助资金,市扶贫办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分配方案,与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在省级资金下达我市30日内已经将全部资金拨付到各县区。为强化扶贫资金全过程监督、强化扶贫项目全流程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市财政下达各县区扶贫资金指标文后,市扶贫办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各县区进一步规范了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所有的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做到责权分明、台账规范、程序到位。以乡镇为单位对滞留扶贫资金进行了彻查清理,认真统计滞留资金数量,详细说明滞留资金原因以及计划实施项目、使用时限、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确保滞留资金在5月末之前完成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工作,在本年度完成项目的实施。
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各县区认真做好扶贫互助社清理解散和扶贫互助周转金转型使用工作,更好地发挥了扶贫互助周转资金使用效益。以乡镇为单位对扶贫互助金转型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认真统计已转型、未转型使用互助金数量,认真排查违规出借、挪用、滞拨、套取、挤占和逾期未收回扶贫互助金问题及违规资金数量。对违规资金和逾期未收回资金开展清缴工作。对整改工作中涉及违法违纪责任人及工作人员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在扶贫对象识别方面,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建档立卡“普查”“排查”活动。各县区组织民政、卫计、残联、扶贫等部门和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驻村下派干部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按照“应出尽出,应进尽进”的原则,进村入户实地指导建档立卡档案建设和“三上墙”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县区、乡镇、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合理采纳,使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接地气。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11类人员”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户、大病重病户等重点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档案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尤其在非贫困村开展贫困人口核查工作,确保脱贫工作没有“盲区”,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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