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开出明确时间表用2至3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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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社会稳定的老大难问题。日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市委专门召开会议,提出举全市之力,合力攻坚,确保实现2至3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这也为解决“执行难”开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方案》要求以人民法院为主体,全市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攻坚,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基本消除,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执行积案得到清理,并且不再出现新的积案,要确保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旧存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长期上访未执结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清理执结。2016年底前,执行完毕70%以上;2017年底前,执行完毕80%以上;2018年底前,基本执行完毕,实现良性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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