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召开调整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
1月3日上午,县物价局召开调整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县物价局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听证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陈述了调整供热价格听证方案。
为合理制定我县城区供热价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供热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成本利润率不高于3%的规定,参照本溪市的做法,我县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居民供热价格每平方米下调2元,非居民供热价格每平方米下调2元,调整后的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26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调整后的供热价格从2015年-2016年度供暖期开始执行,已缴费的用户,多缴费用结转下一年度采暖费,调整后的供热价格执行范围为我县城区采暖用户。
随后,会议还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在听取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后,与会的听证人一致赞成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并希望供热公司能在降低价钱的基础上,保障供暖质量,强化服务水平,让全县热用户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