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荣获全国农村基层团建示范县称号
近日,在团中央开展的“百县千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中,团县委获得2015年度“全国农村基层团建示范县”荣誉称号,其典型工作经验将在全国进行重点推广宣传。
据了解,自2015年3月以来,由团中央举办的全国“百县千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国农村广泛开展。这项活动旨在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扩大共青团在全国的有效覆盖,提升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
“百县千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团县委按照团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四个区域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推进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促进了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干部配齐配强、活动经常开展、阵地不断充实,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共青团的组织基础,扩大有效覆盖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此次评选经过省级推荐、网络投票、评委评审,在全国层面分别产生了100个农村基层团建示范县。我县在此次评选过程中,通过分类示范、集中创建、逐级评审等环节,特别是在网络投票阶段,得到了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最终在全省脱颖而出,成为了全国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和区域化团建工作的先进示范。通过创建,推动了我县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