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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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溪市建设领城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本政发〔2017〕30号)规定,在本溪-宽甸(北爱)线甬子峪中桥维修加固工程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予以返还,如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请劳动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芬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投诉电话:43839098。
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南芬大队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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