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自然资源局2020年第17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东港市浪东公路(友好村段)照明系统临时电力线路规划路由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港市浪东公路(友好村段)照明系统临时电力线路规划路由
2、项目位置:浪东公路(友好村段)
3、项目单位: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主要内容:规划临时电力线路长度为580.7m;规划临时变电箱1座。
二、公示时间: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9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7117708 设计单位:136****1988项目单位:159****665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