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锦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时间的通告的通知
黑疫指发〔2020〕90 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 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锦州市 2020 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时 间的通告》(锦疫指办发〔2020〕65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遵照执行。
黑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4 月 5 日
锦疫指办发〔2020〕65 号
关于锦州市 2020 年春季学期 高三、初三年级开学时间的通告
按照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 9 号)及省教育厅公告要求,现就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和初中三 年级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等事宜通告如下:
4 月 15 日,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同步返校。
4 月 20 日,全市初中三年级学生同步返校。
全市高初中其他年级、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视疫情防控情况 分批次陆续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开园复课。
市属高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按省规定时间复学。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防控指南》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 措施 40 条的通知 》、《关于印发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 4 个 方案的通知》及我市《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的通 知》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协调各部门加 强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春季开学平 稳有序,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