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正式实施
9月21日,新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正式实施,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将按照新型的标准实施,实现了交通运输与公安执法标准相统一。
在辽宁省锦州公路路政管理所黑山分局门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将新型的国家和我省的关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实施方案交付给交警人员,并一同查看了车辆超限超载监测站,向前来检测车辆的司机发放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宣传单。
长期以来,由交通部门依据车辆轴荷和路桥承载能力进行超限管理,公安部门按照驾驶证标注载重量进行超载管理,造成超限与超载标准不统一、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新标准的实施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在新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对公路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将由路政管理与公安交管机构共同开展,首先由公安交警负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到超限检测站等执法场所进行检测;其次由路政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对确认违法的车辆监督实施卸载分装,消除违法行为;最后由公安交警依据检测单,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计算超载比例,依法进行罚款、记分、放行车辆。
(唐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