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公示
黑财发[2014]20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 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辽财监[2014]142号)精神,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自 4月28 日始对以下几个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 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1、黑山县公路客运总站
2、黑山县中医院
3、黑山县南关校
二、检查目的
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1、检查时间:自2014年4月28日始至2014年7月30日结束。
2、检查范围:紧密围绕宏观调控重点、财政重点扶持行业和社会关注热点,结合防治“小金库”和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建设,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对医药和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的联动检查。
四、检查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以2013年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检查内容包括:
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以及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相关情况等。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会计 信息 检查 公示
抄送:锦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共印5份)
黑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