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义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城建局党委进行了首轮政治巡察,2018年1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城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城建局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精准发力,对账销号,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既定成果。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本着“不贰过”原则,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进一步做好县委巡察组对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1月25日即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委会,结合全局实际,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建立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股室(单位)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协调管控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狠抓整改落实。城建局党委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项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次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解决遗留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要求既要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又要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查找漏洞,进行整改。已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行政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加强行业管理等制度和文件。
二、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城建局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巡察整改是失职、巡察整改不到位是渎职”的意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整改。经县委第三巡察组审核确认,目前,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类型”“23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了整改。
(一)解决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情况
1、针对“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决议执行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由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求局党委领导在做好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从大局出发,主动提建议、出点子,配合做好全局有关工作。二是调整了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印发并执行了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三是对重大事项和复杂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合化解。
2、针对“党委抓党建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二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界定职能,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抽调人员和基层单位聘用人员管理。
3、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坚持“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程序和方法,增强干部工作群众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内容,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4、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帮助解决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处理问题、作出决策时,充分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聪明才智,互通有无,密切配合,主动补台,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解决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情况
1、针对“党委中心组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会,成立党建工作督导组,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落实相关的各项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二是带头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塑造党员干部新思想、新思维,适应新常态。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城建局党委议事工作规则》,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针对“民主生活会形式化”的问题。一是印发《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局党委班子与党员沟通交流,并建立谈心谈话台账;三是在支部内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准备的不充分不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达到深度不结束。真正解决好上述问题,提高党员的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
4、针对“思想政治建设缺失”的问题。一是强化宣传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二是严格把关,对支部和党员上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重新撰写。三是有关资料及时做到归档立卷。
5、针对“基层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一是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做到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大会1次,每月召开支委会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以上。二是每次组织生活均做到有记录、有台账、有会议照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并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党建考核必查内容。三是由局党委成员按分工对各单位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
6、针对“基层党员活动日抓的不实”的问题。一是对出现问题的三个支部进行了严肃的通报批评。二是对基层支部进行了专门培训,对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指导,强调要做好活动记录,及时归档保存。三是决定加强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频率,按计划在年底前开展支部建设评比活动。
7、针对“基层民主评议党员形式化”的问题。一是基层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评议的标准和要求。二是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评议前的准备,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三是以面对面交谈的形式进行,既主动谈自己存在的问题,也诚恳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找出具体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8、针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程序有疏漏”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二是抓住关键。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重点对支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完善机制。通过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解决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情况
1、针对“在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与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抓早抓小,聚集监督执纪问责。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各方主体责任。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腐败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分析,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形式完善防控措施,健全防控体系。三是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对事项酝酿、决策、实施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
3、针对“纪检履职有薄弱环节”的问题。局党委将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办案结果应该在什么范围公布就一定按规定公开,应该保存好什么资料就一定按规定存档,确保监督执纪到位。
4、针对“独立办案少”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重点项目不出问题。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5、针对“约谈工作流于表面”的问题。加强问题线索收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调查处理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日常巡察、内部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确保在整改中收到成效。
6、针对“工作职责不明”的问题。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清单,开展廉政风险常态化排查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化、教育系统化、防控常态化、监督立体化。
7、针对“应该宣布的处理结果未在支部会议公布”的问题。对出现的各类违纪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已经查处的案件在一定范围公开曝光并通报,确保达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8、针对“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彻底”的问题。出现相关问题的基层单位已经进行了整改,违规领取的值班补助已经全部退回,同时对当事人约谈,进行了批评教育。
9、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已经发现严重问题的线索,县纪委已经介入进行调查处理。二是移交给局纪检的问题线索,局党委已组织分管领导进行调查处理,最终的调查处理结果将上报到县委巡察办公室。三是准备对所有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10、针对“资产处理不及时”的问题。闲置的车辆已经向义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打报告,准备公开拍卖处理。
11、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办公支出严格把关,把不必要的、不符合条件的、模糊不清的都拒之门外,严控办公支出,加强财经纪律管理,相关支出由局财务人员审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销,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严肃认真的集中巡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促进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继续进行整改,不松劲、督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扛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继续保持整改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检查已整改到位事项有无“反弹”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把“回头看”作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常规性动作和重要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单位地址:义县义州镇建设路6号
联系电话:0416-7721372
电子邮箱:yxcxjsglj@163.com
中共义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