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责任边际才能更好地实现家校合作
随着素质教育与现代学校管理的不断发展,“家校合作”这个概念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家校合作是指教育者与家长(社区)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包括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参与决策和与社区合作等六种实践类型。即家长与老师形成清晰顺畅的交流,家长参与学校的决策,参与完成学生的任务等。
除了合作,一些学校还致力于通过一些简单的培训,增强家长们的教育能力。近年来,各地普及家校合作的活动普遍收到了一些成果,不仅调动了家长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也使过去沟壑分明的家与校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收到成效的同时,家校合作这种形式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从幼儿园开始,学校总有各种各样的任务,原本是学校要求家长陪同孩子值日打扫教室卫生,结果演变成家长值日;原本是为了给孩子减负而早早放学,结果却成了家长的接送负担;原本是给孩子留的亲子作业,由于超出孩子的能力范围,结果成了家长作业……家长们不禁抱怨,这根本是将老师的责任转嫁到家长身上。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在孩子的成长中起着毋庸置疑的重要作用。但学校教育这种形式建立起来并逐渐完善本身就是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将有限的教育资源聚集起来形成学校,是以能够惠及更大的群体,在某种程度上将监护人解放出来,形成更多自由的劳动力。现代家庭大多是双职工家庭,拥有学龄子女的家长处于事业上升期,难以抽出太多的时间完成学校花样繁多的要求。
面对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过度地在学校教育中征收家长劳动力,容易引起抵触情绪,不仅不能形成优质合作,还可能导致更多的恶性竞争与隔阂。学校教育主要是学习知识和培养能力,是孩子社会化的过程;家庭教育侧重于教孩子做人,对孩子的性格和品质进行塑造,是个性化的过程。两者教育的目的、方式等都不一样。只有互相结合、补充,分工合作,才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但是,结合和补充并不是模糊边界。相反的,厘清责任,建立顺畅的日常管理沟通机制,才是家校合作之路应当建立的根基。在争取家长的合作时,学校切忌“一时兴起”,安排家长做对孩子成长意义不大的工作。而是应该与家长在共同方向和目标上达成一致,共同开发活动,划分出清晰明确的责任边际。这样,才能避免摩擦,才会同心同力地走好家校合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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