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对节前食盐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食盐专营制度有了新的改革,全面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
按照省工信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省畜牧兽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节日期间食盐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月6日,市盐业管理办公室会同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对我市食盐安全运行以及食盐零售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目的是加强我市食盐市场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盐和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我市食盐市场的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在大商新玛特、兴隆大家庭和大润发超市,花园市场,农贸集市、商超和零售店铺,联合执法人员对食盐零售市场进行检查,查看食盐品种、来源以及质量,严防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节日期间食盐市场安全稳定。专项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还重点对新修定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向经营户和群众做了宣传解读。通过宣传检查,有效净化我市食盐市场秩序,保障了食盐市场的安全稳定。
从专项检查情况看,我市食盐供应情况整体良好。检查人员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食盐市场供应、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百姓能够买到质量安全、品种齐全的食盐产品。
市盐业管理办公室还建立了监督举报机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82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