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形成新常态
3月5日,市司法局机关组织了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内的“专业法律服务团”与司法局“郭明义爱心团队”一同来到细河区中苑街道育新社区,开展“学雷锋献爱心 阜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团”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一、完善制度 打造活动新环境
市司法局党委将“学雷锋献爱心”活动“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在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以科学的制度加强活动管理,规范活动开展。联合成立了“郭明义爱心团队”,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活动, 突出活动重点,明确规定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要求领导干部和党员身先士众,带动整个机关和系统开展活动。市局党委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市局机关“党建基础建设年”活动主要内容之一,把活动情况纳入评选党建先进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服务社会、助人为乐、爱岗敬业中,提升人生境界,用爱心温暖需要帮助的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向善,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二、丰富载体 打造活动“升级版”
市局党委要求丰富载体,不断把“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引向深入。要结合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学雷锋;要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开展学雷锋;在五个法律服务团服务经济活动中学雷锋。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品与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义务宣讲、义务服务、义务援助、义务咨询和扶贫帮困等活动。用“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带动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市法律援助中心要着力打造“学雷锋献爱心”法律援助“第一窗口”活动品牌。
三、狠抓落实 使活动真正做到便民惠民
市局党委布置局直单位都要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在市局组织的活动中,他们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法律服务手册200余份,辖区近300名群众参加到活动中来。市律协党委3月6日组织25名律师到阜蒙县王府镇千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进行义务法律宣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细河区司法局3月5日在东苑街道小公园举办“传承雷锋精神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条幅2幅、张贴宣传图20张、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发放法律援助卡150余张、设立法律咨询台2个。在上述各种活动中,大家积极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雷锋精神。把法律援助受理申请、法律问题解答送到百姓的家门口,让百姓感觉到党就在身边、雷锋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