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3月22日,辽阳市煤矿大黄二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为此,省安委会通报,要求全省地方煤矿全部停产整顿;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煤矿恢复生产、技改、维修必须进行重新验收。市煤管局接到通报后,立即召开县区煤管局长会议,传达省安委会通报精神,并以市政府名义转发省安委会通报,安排部署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从3月23日16时开始,全市地方煤矿一律停产整改,停止爆炸物品供应。二是煤矿停产期间,县区要安排专人严加监管,严禁非法生产。三是认真吸取辽阳市大黄二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停产期间,要组织煤矿企业开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检查煤矿高温火点、瓦斯积聚和超限等重大隐患,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前,必须提供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否则,不予进行恢复生产验收。四是有关县区要根据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由县区煤管局进行恢复生产验收,恢复生产验收前,由煤矿企业提出申请(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恢复生产验收时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严把恢复生产验收关。五是市煤管局要对重新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检查,对验收把关不严、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矿井,除对矿井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验收人员的责任。
3月26日,市煤管局再次召开县区煤管局长会议,传达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煤管局在辽阳召开的事故通报会精神,进一步对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安排。
辽阳“3•22”事故以后,我市地方煤矿都已停产整顿。市和县区煤管局一直对全市地方煤矿进行巡回检查,严防私自生产。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出现私自生产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