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辽阳市宏伟区实施青山保护规划统筹区域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辽阳市宏伟区制定青山保护规划,并实施青山保护工程,统筹区域发展。
宏伟区地处辽阳市南部,辽化公司、忠旺集团等一些大型企业坐落在宏伟区境内。企业、公路、电力建设项目用地将有较大的需求,青山、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趋突出。
为保护青山、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并为子孙后代创造可持续的发展空间,宏伟区根据今后一个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要,在科学保护青山、林地的前提下,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林地机制,建立新型的林地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益,达到优化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让生态受保护,让社会得进步,让经济得发展,让公众受利益。
根据实际,宏伟区在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下,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和生态自然恢复能力,将全区范围内的山体和林地划分为限制开发区和合理利用区两个区域,并根据分区类型实行差别化管理。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生态系统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宏伟区界定的限制开发区面积5523.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5492公顷、非林地面积31.5公顷,山体林地面积5365公顷、山体非林地面积31.5公顷,山体以外林地面积95.5公顷。
合理利用区域是指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以外所有的林地和山体。宏伟区《规划》界定的合理利用面积为910.8公顷。其中林地面积885.2公顷、非林地面积25.6公顷,山体林地面积825.8公顷、山体非林地面积25.6公顷,山体以外林地面积59.4公顷。
为保障宏伟区青山保护规划顺利实施,宏伟区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规划的操作性,确保实施有章可循,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规划运作实施体系。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有规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代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