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动监局开展宣传动物防疫法活动
12月20日,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在彰武县哈尔套镇开展了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在总结近年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经验基础上,重点对动物免疫、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疫情报告和处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预报、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内容。市动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新修订《动物防疫法》更加具体、详实,增强了可操作性。这部法的颁布、施行,对于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市动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防疫法,促进依法治疫工作的开展。
活动中,市动监局采取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对过往群众进行讲解等方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近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