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部门联手严查开发商违规 不执行一房一价将被严处
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不执行房价“一套一标”等开发商违规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打击。在新“国十条”施行一月之际,市住建委联合其他9部门5月17日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方案,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将面临严厉查处。
5月17日发布的《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和市统计局10个部门共同制定。近期在开发用地、房屋拆迁、规划建设、房屋销售、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等方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将被重点检查。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公司在销售房屋时不执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规定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将被严厉查处。
据了解,各区县、各部门还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认真核实和依法进行查处。
10部门各司其职查违规
◆各区、县人民政府:
重点检查政策房建设
负责对本区县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组织检查,重点检查从事政策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保证工程质量。
◆住建部门:
重点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负责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交易、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达不到使用条件、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不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规定的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
严查不执行一房一价
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经纪公司在销售房屋时,不执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规定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国土部门:
重点查处闲置土地
负责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欠缴地价款及其他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为。
◆规划部门:
全程监督防擅改规划
重点加强批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督,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性质,增加建筑面积等违法行为,并监督其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实现规划。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非房主业国资不涉“房”
监管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今年不再新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
◆税务部门:
重点稽查高价猛涨项目
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工商部门:
加大地产广告监测力度
要依据《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大对报纸、期刊、电视、户外等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的监测力度,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查处。
◆统计部门:
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报资料
负责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监察部门:
监督履行专项检查职责
负责对各部门履行专项检查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