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给机动车上户口
9月18日,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现场会在新邱交警大队召开。省交管局副局长高忠成出席会议,并对我市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给予肯定。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新邱交警大队在长营子村部、中艺园社区、大金集团建设的信息化平台,并观看了新邱交警大队信息化建设专题片。在会上,新邱交警大队、开发区交警大队、海州交警大队还分别就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做了经验交流报告。
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是交警队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推行“户籍化”管理模式对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提高管控率,遏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高交通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有助于消除无牌无证现象。实行“户籍化”管理能够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像派出所管理常住人口那样,将所有机动车和驾驶人纳入视线,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无牌无证现象。
有助于减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许多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之所以选择逃逸,除主观上的不负责任,故意逃避法律追究外,很重要的一些原因是无牌无证、机动车未上保险、机动车未年检。实行“户籍化”管理后,这一切完全可以通过拾遗补缺、***监管等方法打消车辆所有人、事故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从而遏制逃逸案件的发生。
有助于便民利民惠民。实行“户籍化”管理,可以使更多的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预约考试、选编号码、业务咨询、办理牌照、信息查询等。
有助于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实行“户籍化”管理中,民警与群众的沟通是“零距离”的,民警可以随时随地的通过业务流程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有助于全警联合作战。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所涉及的内容,不仅限于车驾管信息,同时囊括了协查通报信息,即涉牌涉证信息、交通肇事信息、在逃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