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的环境是我们的职责—访市人大代表阜蒙县公安局局长梁伟
在市十四届二次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梁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作为阜蒙县公安局局长他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祥和生活环境的问题。 梁伟认为,从公安机关的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该从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的入手,牢固树立起平安和谐的理念,从基础抓起,从现实需求抓起,加强打、防、观、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根据发展需要调整并做实防控体系,警心跟着民心走,警力围着警情转,为“突破阜新”创造安全的环境。对新建的“经济特区”、“治安新区”,要采取特殊措施实施特别保护。对破坏企业生产、影响经济建设的治安问题,要严管严治,一步到位,不容反复,让群众放心,企业安心。 梁伟说,“突破阜新”需要合力,更需要和谐。我们公安机关应该积极改善执法服务,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在创建一流的软环境过程中,公安机关不仅要做执法者和管理者,还要做服务者和保障者。应立足本地实际,建立并巩固与“突破阜新”相适应的执法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和安全机制,发挥好服务和保障职能,全力搭建安全发展快车道。要找准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的衔接点,真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与诉求,掌握他们期待什么,欠缺什么,需要我们为他们做些什么。 对待招商引资企业,梁伟认为应该格外关注。应该依据法律,结合实际,制订出能够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各种优惠和保护措施,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围绕项目建设,我们应该加快自身职能转换与调整,建立起周到可靠的保障机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让企业安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防范体系,***指导,防遗补漏,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让企业放心。要制订亲商措施,公布爱民承诺,尽量为商家行方便,为发展开“绿灯”,让企业舒心。还要加强外围环境治理,净化社会风气,整顿周边秩序,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让企业宽心。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突破阜新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警务保障,尽到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