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严查白塔公安分局严打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月二、俗称龙抬头,受风俗影响,很多百姓以燃放烟花爆竹为祈吉纳祥的做法。按照《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规定,除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日允许按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外,在白塔区范围内,严禁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活动。
为真正将《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落实到位,给全区群众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白塔公安分局坚决执行禁放规定,组织各警种全面加强查控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惩不贷。
早6时30分开始,白塔分局白趟房派出所按照分局统一部署在管区内巡逻。8时10分,富虹大街沿街一网店开业,业主高某某将鞭炮摆在富虹大街街道中央燃放,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还造成来往车辆的拥堵,白趟房派出所巡逻民警闻声而至当场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高某抓获,并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在白塔区文圣派出所辖区的沿街网点,因为复工复企,基本全面开工,文圣派出所快速行动,有力打击,查处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过文圣派出所民警的走访宣传,大部分网店业主纷纷表示,不会采取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并在民警走访的过程中,成功劝阻了四起正要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网点业主。
现白塔分局出动特警大队、治安大队全力配合基层派出所,做好严查防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全力劝阻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已成功劝阻5起,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10余人。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在法定禁燃期间,抵制不良习俗,共建美好家园。对于举报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奖励。同一片蓝天,同一个家园,欢迎广大市民广泛宣传,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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