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17批共117件信访案件
截至5月15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共向我市交办17 批117 件环境信访举报投诉问题,其中重点案件29件。 交办信访投诉问题中,阜蒙县40件,占35.1%;彰武县15 件,占12.8%;海州区27 件,占23.1%;细河区16件,占13.7%;太平区9件,占7.7%;新邱区5件,占4.3%;清河门区2件,占1.7%;开发区2件,占1.7%;高新区1件,占0.9%。117件信访投诉问题按照不同污染类型分解为173个具体问题,其中涉水污染44个、大气污染44个、生态破坏33个、垃圾4个、噪声污染19 个、扬尘16个、油烟2个、其他11个。 经统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已转交我市17批117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已办结57 件,含重点案件15件。其中,责令整改66家;行政处罚26 家,处罚117.4561 万元;立案侦查3 件;问责94 人,其中约谈30人、刑事拘留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