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固体废物案件
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我市注重听取群众呼声,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固体废物案件,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6个信访问题,均反映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产生的脱硫灰通过孙某某等人分别运送到唐马寨镇翟家村、兴隆镇下洼子村、穆家镇曹家村、首山镇响山子村坑塘进行倾倒填埋。辽阳县环保局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并责成相关责任人停止填埋行为,等候处理。经锦州辽希司法所鉴定,此填埋物属于危险固体废物。辽阳县环保局将此案移交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对孙某某采取了刑拘措施,向孙某某提供危险废物的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刑事诉讼。鞍钢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了4个乡镇坑塘危险废物的清理工作。坑塘危险废物后续处理工作,已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坑塘进行复垦。修复治理工程已于2018年2月6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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