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9月1日至11月30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检查力量,对全市范围内201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与实地查账和抽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灯塔市和辽阳县。全市共抽查了14个乡镇51个村,约占全市542个行政村的10%。这次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检查,从财政对资金管理角度来看,市、县(区)、乡(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及时,能够依据《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各县(区)计算符合规定的统一补贴标准,通过惠农“一卡通”,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没有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符合规定。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核实补贴面积、建立补贴公示制度、实行补贴“一卡(折)通”、推进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补贴监管与补贴发放直接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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