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经市级人大批准,参照省厅公开模式,财政部门已在8月17日前批复部门决算后,各部门自部门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截止9月6日,市本级84个部门全面完成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是:
1、明确责任主体、公开范围主体,确保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公开的口径保持一致。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决算公开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答复和解释说明工作。
2、明确公开内容、格式。由国库部门向各单位提供部门决算数据和公开参考样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开的及时性。明确公开范围,除***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需公开本部门决算;细化公开内容。
3、统一时限要求,统一口径。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在辽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统一进行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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