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实施扩面增项,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健全和完善殡葬救助体系,让惠民政策更惠民。
《通知》明确了扩大免费对象的范围,在城乡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凡具有我市户籍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农村五保对象、城市集中供养的“三无”对象和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纳入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对象,除免除原有的接尸、冷藏、火化、一个普通卫生纸棺、一个普通骨灰盒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外,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免除骨灰寄存费;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实行免费安葬;骨灰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公墓运营单位应根据有关证明材料,给予20%的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丧事承办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减免费用对象的原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定身份,并出具身份证明;器官捐献者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减免费用对象的原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市红十字会核定身份,并出具身份证明。各殡仪单位根据审核部门证明,对符合要求的减免对象按规定直接减免相关费用。(刘汉峰 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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