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局将在全市高校开展高校卫生蓝盾护航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蓝盾三号行动 高校卫生 蓝盾护航”--2015年辽宁省高等院校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市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全面顺利进行。市卫生监督局于3月6日召开了辖区内各高等院校主管卫生工作校领导、饮用水卫生管理、校卫生所、校后勤、校园内公共场所相关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局学校卫生监督员30人参加的工作培训会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校卫生所管理等方面内容。会议详细讲解了检查标准、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时间。要求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高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照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逐项逐条查找本校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汇总、整理本校各部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卫生管理档案。同时,在校园内宣贯辽宁省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知晓率。
市卫生监督局将专项整治行动与高校量化分级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检查、指导并举。做到“有问题,回头看;没整改,反复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照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予以卫生行政处罚,保障广大在校师生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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