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
会议现场
为有效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期,辽阳县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
会议现场
11月26日,县教育局向县域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银行发送了“关于邀请相关国有银行参与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的函”,邀请社会有共识、综合效益好,行业能自律、信誉度高、管理有抓手、平台方案成熟、系统功能完备,机构和家长认可、日常监管规范的国有银行参与。
截至11月29日,县教育局收到县域内四家国有银行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解决方案等材料,并组织报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国有银行负责人,就准备召开的评审工作做前期培训与沟通。
县教育局还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共同组成评审组,评审前评审成员就评分细则进行学习培训,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2月3日,县教育局召开辽阳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评审会,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最终确定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资金监管托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12月15日,县教育局与建设银行就资金托管及保证金监管协议进行沟通调整。当天还组织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优化资金托管及保证金监管协议。
12月17日,县教育局举行“辽阳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项目签约仪式”。该局领导介绍了“双减”政策下,开展资金监管工作、风险保证金标准等工作的意义;建设银行负责人介绍了资金监管平台、使用办法及管理办法等情况,并现场答疑。仪式上,各部门还分别签订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项目合作协议》和《辽阳县校外培训机构保证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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