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第2220160006号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张施居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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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案件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张施居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第2220160006号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张施居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陆金彪 |
组织机构代码 | 08855616-8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14年10月起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松江区泗泾镇 | ||
处罚事由 | 2014年10月起,你(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松江区泗泾镇张施小区西北侧集体土地984.17平方米,建设居民停车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四十四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
处罚结果 |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新建的停车场地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伍佰元整。 | ||
执法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 处罚日期 | 2016.3.1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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