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是主管投资促进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投资促进、服务经济的预期目标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各类投资促进资源,建立工作体系和服务平台,完善沟通合作机制。负责培育发展专业机构、中介组织参与投资促进,培育扶植各类市场主体(企业)自主促进投资。 (三)负责协调推进重点产业项目落地,指导、推进楼宇(园区)符合产业功能定位、属地注册登记、税收属地征管要求。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协调、指导安商、稳商、兴商工作。 (四)负责研究拟订投资促进工作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和奖惩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支持、指导、推动街道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能。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起草撰写总结、计划等综合材料。负责组织人事、收发文、机要、督办、保密、档案、法制、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党务工作。负责牵头协调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执行。负责综合事务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项目科。承担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洽谈引进职能,联系指导有关部门、科技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分中心等做好项目信息收集及洽谈落地,落实各类商务载体资源的服务管理及楼宇(园区)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使用工作,支持、指导、推动各街道做好属地化的楼宇(园区)服务管理工作。 (三)企业科。承担企业服务的统筹协调,做好经济贡献百强、独角兽和双创领军等重点企业的日常服务。负责各经济目标责任单位企业户管管理、指标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各部门、各街道、各分中心企业服务工作。 (四)地区一科(地区二科、地区三科、地区四科、地区五科、地区六科、地区七科)。对接功能区及12个街道辖区,组织落实投资促进、服务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第五条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行政编制2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11名、副职领导职数7名。党组织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第六条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14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