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组织桥梁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开工的批复
杨建委﹝2018﹞24号
关于拟组织桥梁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开工的批复
杨浦区新江湾城综合市政管理所:
你所《关于拟组织桥梁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的请示》(杨新江市政[2018]2号)收悉。经研究,新江湾城区域部分桥梁桥面存在人非共板未有明确区分,为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安全,同意你所实施上述工程:
一、工程概况
在梁桥面存在人非共板未有明确区分区域划示交通标志标线
二、工程投资
本工程总概算为12.6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0.61万元,二类费用约1.99万元,工程资金已列入区财政2018年部门预算,由区财政核拨。请你所依法合规选取施工单位,并接受区财政委托的投资监理予以审核。
特此批复。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