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投促办关于组建杨浦区楼宇(园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府办〔2017〕21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投促办关于组建杨浦区楼宇(园区)
服务管理办公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投促办《关于组建杨浦区楼宇(园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年4月14日
关于组建杨浦区楼宇(园区)服务
管理办公室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商务楼宇和园区经济的服务和管理,整合资源力量,提升贡献效能,为推动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区楼宇(园区)服务管理办公室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建区楼宇(园区)服务管理办公室,实现对区域内载体从规划、建设、招商、运营到盘活、提升的全过程管控,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各部门资源,切实服务好企业和产业,提高楼宇(园区)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区域营商环境,为“三区一基地”建设和产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职能定位
杨浦区楼宇(园区)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楼宇办”),是在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三落地”责任单位,组织推动本区楼宇(园区)经济发展的非常设管理协调部门。区楼宇办不代替区有关部门的职能,不承担应由区各部门负责的工作。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制定实施楼宇(园区)经济的发展规划、产业导向和奖励扶持政策,定期评估政策的执行情况,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优化完善。
2、制定实施楼宇(园区)工作的指标体系,建立维护楼宇(园区)动态管理的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导入、更新和分析工作。
3、指导、协调和评价各目标责任制单位、有关部门和街道镇分工履职,拟定实施楼宇(园区)管理和服务的年度计划,依托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情况督查和工作交流。
4、加强政企合作、政社合作,策划组织区域商务楼宇、科技园区的品牌营销和招商推介,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宣传扩大楼宇(园区)的影响力。
5、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例会,听取各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关于指标、任务、项目等推进情况的汇报,统筹协调合作联动事宜。
6、每月通报各目标责任制单位组织落实“三落地”和楼宇(园区)经济主要指标情况,包括目标楼宇入驻企业工商注册落地率、税收贡献落地率、单位面积产税率和优先产业集聚度等。
7、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实施抄送、督办和动态***,指导帮助各目标责任制单位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楼宇(园区)经济的贡献质量。
8、其他领导交办需要组织落实事宜。
三、机构设置
区楼宇办主任单位为区投促办,副主任单位为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协同部门为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地名中心)、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各街道镇等。主任单位和副主任单位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统筹领导下,指定安排一位分管同志具体组织落实,并抽调相关同志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区楼宇办内设综合组、保障组、楼宇组和园区组等4个工作组。其中:
1、综合组。由区投促办牵头,区发改委(统计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科委(信息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地名中心)、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协同,具体组织实施:平台建设维护、数据分析应用、信息安全管理、楼宇营销推介、指标考核通报、指导督促履责和抄送督办等工作;
2、保障组。由区发改委牵头,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金融办、区投促办、区税务局等协同,具体组织实施:指标体系建立、政策制定评估、空间布局立项、产业领域认定和产业集聚分析等工作;
3、楼宇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统计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地名中心)、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投促办、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有关街道镇等协同,具体组织实施商务楼宇的:数据录入维护、召开协调会议、抄送督办工作和联合监管服务等工作;
4、园区组。由区科委牵头,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地名中心)、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促办、区税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有关街道镇等协同,具体组织实施科技园区的:数据录入维护、园区营销推介、指标考核通报、指导督促履责、召开协调会议、抄送督办工作和联合监管服务等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事前管理机制
1、盘活存量、突出重点。由“三落地”责任单位对现有商务楼宇(园区)实施滚动排查摸底,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全面的工作原则,依托自身力量和第三方服务相结合,摸清家底、掌握动态,整合信息资源,梳理确定重点楼宇、科技园区和文创园区清单,为实施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2、把控源头,限制异化。在商办楼宇资源地块招拍挂阶段提前介入,做好备案、分析和***。在新建楼宇预售环节,由楼宇办先行会审招商方案,与“三落地”责任单位对接共同做好约谈,签署告知承诺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老厂房改建项目的会商约谈、规划征询工作。通过会商约谈和预警处置等机制,限制变相设立人才公寓、变相设立分支机构、部门以及高能耗和高风险行业入驻等异化现象的产生。
(二)事中管理机制
1、资源共享,平台支撑。建设楼宇(园区)经济动态数据信息平台,导入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税收收入、产业认定、产权面积和办公入驻企业等有关信息,实施动态汇总、统计和分析,按照权限将系统集成后的楼宇(园区)三落地、税收产出和可供招商租赁等信息与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共享,做到科学全面、准确高效、运行畅通。根据楼宇(园区)服务管理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做好平台后续开发和功能拓展。
2、多方介入,做优增量。区产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条线优势,主动对接市级委办、协会,畅通信息渠道,传递企业信息,促进更多企业关注入驻本区楼宇(园区)。与仲量联行、戴德梁行等国际房地产专业顾问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营销策划、项目落地、物业服务和载体推介等方面全面深入合作。建立完善楼宇(园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扶持奖励办法,根据落地贡献情况,给予开发商、园区运营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等一定的扶持奖励,充分调动管理方积极性,协同做好落地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事后管理机制
1、动态***,强化监管。根据动态信息平台的统计情况,及时分析***楼宇(园区)入驻企业情况,滚动梳理重点目标户。建立抄告、通报、反馈机制,落实派单任务,畅通快速沟通渠道,由“三落地”责任单位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属地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规范处置,推进楼宇(园区)经济“三落地”工作。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及各街道镇等,要发挥监管职能,协助“三落地”责任单位做好商务楼宇(园区)落地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力支持推动主要指标的提升向好发展。
2、主动服务,政策激励。各责任单位要发挥目标楼宇(园区)“三落地”工作的主心骨作用,主动对接重点目标企业,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和税收落地的推进工作。加强可供招商载体的向外推介,针对薄弱环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环境营造的综合配套服务,提升区域楼宇(园区)的形象品质。对不符合产业功能定位或未落地贡献的企业,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腾笼换鸟,切实提高载体利用效益。
3、评价绩效,履责通报。在区服务经济、促进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楼宇办要做好对各责任单位和协同部门履责实施楼宇(园区)经济绩效情况的评价和通报。
上海市杨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