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化基础构筑源头绿色渣运
根据上海市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杨浦城管执法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环节的监管,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杨浦城管新江湾城街道中队结合“城管五进”制度,联合交警支队、交通执法部门“送法***”,对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率先开展了以“改善环境质量,引领绿色运输”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参会的工地建设方、运输企业代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1、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
中队首先以运输资质问题为切入点,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无运输许可证或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承运单位运输过程产生的误区予以了纠正,向运输企业详细阐述了获取许可证和处置证的途径,以及两证在功能和使用上的区别。
2、加强路面管控,净化通行环境
结合路面环境的现状和运输企业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中队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醒运输单位应当安排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确保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容貌整洁,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严禁擅自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3、发挥智能运输,强化车辆管控
针对道路运输环节,中队明确要求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船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记录线路、时间和处置地点的电子信息装置,并随车船携带处置证。同时,城管部门对于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也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进行依法查处。
4、再生石材再回收,运输合法保质量
中队根据《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向运输企业明确了对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运输作业的要求和措施,并以日常执法中碰到的实际案件为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产生源头开始,深入浅出地剖析整个车辆运输闭合环节。
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代表们认真记录、踊跃发言,表示会按城市管理要求去作业施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
新的一年,杨浦城管新江湾城街道中队将继续重拳治理道路扬尘污染、运输撒漏、河道治理等基建污染的同时,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防止私拉乱运,采用定点盯守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积极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于一体的勤务模式,继续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倾听不同领域的“声音”,切实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营造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建优美秀丽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