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7月24日上午,区委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区委学习中心组围绕这一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要求: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二是要积极贯彻执行这一暂行规定,注重把握好“严格”,在严格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同时,鼓励创新,为技术、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营造宽松环境;注重把握好“权责”,加强条块结合,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权责一致、互动联动,提高工作效能;注重把握好“惩教”,将问责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学习宣传,促进干部管理规范化;注重把握好“依法”,将问责与纪律责任、法律责任追究相结合,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在具体实施问责时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正确界定失误、失职、失当、失察行为,细化程序和相关环节,提高履职水平。 (区委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