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3]- 1号
贺州市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平桂区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对象
在平桂区参保的用人单位中的以下几类人员可参加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1.贺州市平桂区机关单位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在编公务员,包括在***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和原在编退休人员。
2.经批准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原在编退休人员。
3.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原在编退休人员。
(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在平桂区参保的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贺州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贺政办发〔2012〕70号)参加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为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对象不适用本办法。
二、筹资标准和用途
(一)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资标准和用途
首次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按其月医疗缴费基数(或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乘以月数后总额的3%和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费作为筹资标准筹集。已参加过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在职参保人员的筹资标准为其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即月医疗缴费基数*4%*12个月),退休人员按其全年退休金总额的4%筹集,全年保费需一次性交清。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用于补助以下开支:
1.按照适当的比例补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超支不补。
2.支付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用途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分成两个项目分别收取,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能力缴费,其职工或退休人员按缴费项目享受相关待遇:
1.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按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和退休费(养老金)总额3%缴费,全部划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因病在门诊的治疗。
2.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按每人每年一定的标准,统一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城镇职工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平桂区2023年城镇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缴费标准为620元/人/年。
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报经平桂区医保中心备案后,用人单位的职工或退休人员可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收代缴。
三、参保缴费办理时间
平桂区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确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名单确定后将不再进行报名补增。请需要参加缴纳2023年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务必在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医保网上大厅申报参加2023年度住院补充险的参保人员名单。区医保中心将在2023年8月31日前生成征集单并推送至税务部门,各用人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渠道自行申报缴费。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参保。
四、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进行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或停保申报。
五、待遇享受及办理理赔时间
(一)待遇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办理理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三)办理理赔地点: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5号窗口,联系电话:0774-5203063。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将此通知告知本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真正体现人人享有医保的权利;
(二)该险种参保人员有具体单位的以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为整体参保,所参保单位职工(含退休)参保率不低于80%。
(三)请各参保用人单位填写《2023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回执单》(***1)、《用人单位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备案表》(***3)、《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备案表》(***4)交我中心留存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平桂区医保中心或平桂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8833941(医保中心)、0774-8835388(税务局)。
***:1. 2023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
保险回执单
2.2023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增停保操作流程
3.用人单位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备案表
4.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备案表
贺州市平桂区医疗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
管理服务中心 平桂区税务局
2023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1
2023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回执单
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我单位
□参加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包含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只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不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如参保,将严格按照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办理视同不参保,由本单位承担责任。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在对应选项的□内打“√”)
***2
2023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网厅
增停保操作流程
1.补充医疗保险增员:单位登录—更多服务—网上经办—增减员业务—职工险种变更—单笔业务—选择参保人员—点击右侧“险种变更”—勾选门诊附加险、住院补充险(如单位只参加住院补充险的,只需勾选住院补充险一项即可)—保存。
2.补充医疗保险停保:更多服务—网上经办—增减员业务—职工险种变更—单笔业务—选择参保人员—点击右侧“险种变更”—取消勾选门诊附加险、住院补充险(如只停保住院补充险的,只需取消勾选住院补充险一项即可)—保存。
3.补充医疗保险批量参保:更多服务—网上经办—增减员业务—职工险种变更—批量业务—模板—打开模板对应填入参保人信息—保存文件—回到批量业务页面—勾选住院补充险(门诊附加险)—点击批量导入—系统自动校验—保存。
4.补充医疗保险批量停保:更多服务—网上经办—增减员业务—职工险种变更—批量业务—模板—打开模板对应填入被停保人信息—保存文件—回到批量业务页面—取消勾选住院补充险(门诊附加险)—点击批量导入—系统自动校验—保存。
5.2022年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含只参住院补充险人员)2023年续保无需进行险种增、停操作。
医保征缴咨询:机关事业单位QQ群:793869681
企业单位QQ群:1026618411
联系电话:0774—8833941
***3
用人单位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 | 本人签名 | 备注 |
注:人员类别填“在职”或“退休”。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4
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 | 本人签名 | 备注 |
注:人员类别填“在职”或“退休”。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