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1月2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今年6月底,在全区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不动产登记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和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实现作风与素质的双改进、大提升,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优质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方案》明确,通过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五个不到位”问题(整治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流程优化不到位问题、廉洁防控不到位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打造“四个一批”典型(打造一批先锋品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建设一批示范窗口、树立一批模范人物),大力培育榜样典型;构建“四个落实”格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领导责任、落实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方案》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并融入到清廉广西自然资源建设工作中,切实抓细抓实抓好。要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任务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对发生作风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约谈、追责。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不动产登记队伍。要强化宣传培训,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